2022年12月3日 星期六

忒修斯之船不只是⼀個哲學命題


在我開始討論散⽂之前,先探討⼀個哲學命題,正好以此⽂完結⼩説的部分,亦以此⽂擺渡到另⼀個領域︰散⽂。

我在這裏想討論的命題,稱為忒修斯之船(英語:Ship of Theseus),亦稱忒修斯悖論,是形上學領域中關於同⼀性的⼀種悖論。

⼀世紀時的希臘作家普魯塔克(Plutarchus)曾經提出了⼀個命題:如果忒修斯船上的⽊頭逐漸被替換掉,直到所有的⽊頭都不是原來的⽊頭(組件),那麽這艘船還是原來的那艘船嗎?

有些哲學家認為是同⼀物體,有些認為不是。

希臘哲學中還有另⼀個流傳更廣的命題,所謂赫拉克利特之河,是相類似的悖論︰⼈們雖然渡過相同的河,但流經的⽔卻是不同的⽔。普魯塔克便是引⽤赫拉克利特(Heraclitus)的觀點,提出無⼈能夠再次渡過相同的河流的假說。

有創作經驗的⼈都會遇到同樣的經驗,原來的⼩説不斷地進⾏修改,修改之後的⼩説還能與原來的是同⼀部⼩説嗎?

我之所以會想談論這個命題,正好是這兩天剛好【瓶中信】交稿了。

我所創作的故事︰【那些你覺得這個世界棒極的瞬間】,全部以真實的素材來寫,所有的⼈物、地點、到霍亨索倫堡的遊歷、⼤阪關西機場、天守閣、舊⾦⼭、利佛摩爾實驗室(Lawrence Livermore National Laboratory )、鐳射實驗室、核融合電漿、LIGO、諾⾙爾物理獎、盲⼥與玫瑰等等,全都是與我⾃⼰的過去有關的⽇常,連真理⼦也真有其⼈。

創作素材全都是真的,排列組合之後卻是完全不相同的故事,雖然全部的組件都是由事實構成,但敘事的時序與⼈物的關係,經過重新組合之後,卻成了⼀個全然虛構的故事。

普魯塔克所提出的問題是,當是不斷地更新⼀艘船的⽊頭,原來所使⽤的材料全部被換新之後,那麽這艘船還是原來的那艘船嗎?

針對我所寫的【瓶中信】,我提出另⼀個命題︰將船全部拆毀,但使⽤原來的⽊頭來蓋⼀棟房⼦,在這棟新蓋成的房⼦中,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船的部件,但是所有的⽊頭重新組成之後,雖然所有的材料雖然來⾃同⼀艘船,但是卻不能稱之爲船了,⽽是房⼦。

我在【瓶中信】的【後記】中,更進⼀步地提出另⼀個問題,是關於⼩説與散⽂的分 野。根據⽂學界的共識︰以事實為撰⽂基礎或者是以真實的内⼼感受為抒發基礎的,才能稱爲散⽂,否則就會被視為虛構⼩説。

若是寫作素材全部根據真實的⼈⽣經驗,也基於真實的内在情感發想,⼈物是真的,地點是真的,事實是真的,情感也是真的,也無違反⾃然律的超⾃然奇幻現象,將這些真實的元素洗牌重構之後,所構築出來的故事卻不是真的。

在此我只是想問⼀個問題︰這樣的⽂章能稱爲散⽂?

散⽂必定是事實的重述嗎?

然⽽事實的部件經過⼤腦重組建構之後,還能稱之爲「船」嗎?還是稱爲房⼦?

當然,此命題可以延伸去探討另⼀個問題,正如衆所周知,網⽂界「抄襲⾵」極爲泛濫,有些⼤⼤甚⾄告上法庭、對某個⼤⼤提出訴訟、指責對⽅抄襲⾃⼰的智慧財產。

然⽽,那些⼈看到的都是︰⾃⼰的船被重新組成了房⼦?將⼀部⼩説不斷地進⾏修改,修改之後的與原來的故事完全不同了,這樣與原來的能算是同⼀部⼩説嗎?修改的⼈算是抄襲嗎?

試問,我們還能將已經成爲他⼈財產的「房⼦」,當成⾃⼰的財產「船」來看待嗎?


【注】忒修斯(Theseus)是傳説中的雅典國王,普魯塔克只是以這個國王的名字做⽐喻,並⾮真的有這麽⼀艘船。